租赁到期,继续霸占襄阳机场房屋, 高新法院果断出手......
李某长期非法占用机场房屋和土地,影响了机场的安全扩建,襄阳市高新区法院经过积极协调,促使被执行人李某腾空了占用的机场房屋和场地。3月23日,襄阳机场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高新法院,向法院赠送锦旗,感谢法院为服务机场发展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案情简介
2011年1月,襄阳机场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签订《发射台站房屋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李某租赁襄阳机场公司位于小冲村附近机场发射台所属闲置场地和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租赁期限8年。2018年12月25日,协议期满后,李某既不续签合同,也不腾退场地。襄阳机场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高新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支付尚欠租金及房屋和场地占用费,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上述涉案房屋和场地返还给襄阳机场公司。
调解协议到期后,李某拒绝腾退,严重影响了机场的扩建工程。
今年1月15日,襄阳机场公司申请高新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
高新区法院认为,襄阳机场系国内重要民用航空基地,是襄阳与外界联系的纽带,是推动襄阳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襄阳机场的合法权益。
1月20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及时约谈被执行人李某,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限期自动履行,主动腾退占用的房屋及场地。
2月5日,李某慑法律威严,同意腾退和交付占用的房屋及场地,截至3月上旬,李某全部腾退,将房屋及土地交还给襄阳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