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孩上网吧没钱抢劫获刑
两男孩因没钱上网吧,便实施抢劫财物,日前,被谷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6月7日晚7时许,被告人邹某、沈某在谷城可乐网吧见面后,沈说没钱了,二人即策划抢劫。随后被告沈某骑摩托车带上邹某窜至谷城南河桥头河堤处寻找作案对象。次日凌晨一时许,二被告发现粉水广场河堤下方坐着一男一女陈某、章某,即决定抢劫。二被告遂将河堤处支撑景观树的一木棒合力折成两节,各持一节。沈某又用自己的上衣蒙面,邹某用手蒙住自己的脸,窜到陈、章面前,威胁说:“兄弟,借些钱”。陈、章没敢吱声,沈将陈递过来的挂包里面的现金20余元放在自己身上,又令章拿出钱来,章害怕,将身上的30余元交给沈某。二被告嫌少,遂让陈、章交出身上所有的钱,陈、章称没有,沈某即对陈搜身,从其裤兜内搜出Iphone4手机一部(价值3380元),陈称手机里的信息很重要,二被告提出拿500元现金交换手机,陈说没有并提出给手机再去拿钱,被告邹某打了陈一耳光并威胁说:“你没有选择”。随后,被告邹、沈提出让章留下,让陈拿钱后到谷城公园处交换手机。陈某到表哥家借钱时讲了被抢经过,表哥即打110报警,并随民警赶到谷山公园将在此等候的邹某抓获,同月10日下午,公安民警在一网吧将沈某抓获,追缴抢劫的Iphone4手机并返还被害人。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沈某使用暴力抢劫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被告当庭认罪,沈某积极退赃,得到谅解,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5000元,沈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