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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 办实事 “五大”便民举措,传递司法温度

时间: 2021-04-16 10:19 来源: 立案一庭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案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落实落细司法为民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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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

 严格执行立案工作“五不准”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材料不全或需要补正等原因无法即时办理的,出具补正清单,一次性书面告知。全市法院公布立案监督电话,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现象。

02.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

依托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律师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立案、线上交费的一网通办服务。选择网上立案方式的当事人无需在立案阶段递交纸质诉讼材料,选择跨域立案方式的当事人可以在家门口的任一法院进行全国范围的立案办理,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03.畅通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严格遵循调解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的调解期限,畅通对接环节,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加强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工作,让矛盾纠纷的化解更便捷、更高效。

04.加大在线调解使用力度

当事人运用多元调解小程序,即可在线申请诉前调解并自行选择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积极使用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功能开展线上调解、实时调解、跨地域调解,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提供便利。

05.“收转发e中心”功能充分释放

将“收”“转”“发”诉讼服务功能汇聚在窗口前端,实现一站通办。“收”指的是,当事人通过窗口统一接收材料,统一扫描,统一形成电子卷宗;“转”指的是,利用智能云柜实现诉讼材料流畅转交,减少当事人联系法官的环节;“发”指的是,充分运用邮政集约送达和电子送达,便利当事人收取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