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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副市长刘恒友带队旁听庭审

时间: 2020-12-17 10:02 来源: 襄阳司法、襄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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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12月16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直36个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恒友出席并总结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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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旁听的行政诉讼案件是上诉人王某诉被上诉人枣阳市应急管理局、枣阳市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守强出庭应诉。庭审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亲历了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直观地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特别是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对被告行政处罚行为所提证据及程序规范的质证,更是引发了庭审旁听领导对行政执法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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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刘恒友副市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此次活动目的是通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督促我们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刘恒友副市长强调,各地各部门一是要正确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在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推动落实上形成共识,在完善机制中补齐短板;要把坚持依法防控、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要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平台、展示法治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二是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使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审核把关作用,通过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三是要加强协调衔接提升依法行政质效。绝大多数单位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但有个别单位主要领导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今年的出庭应诉率为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带头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法治政府。

刘恒友副市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的发生,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