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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作为,看襄阳法院如何绘就“共同缔造”同心圆

时间: 2022-12-13 17:52 来源: 襄阳中院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具有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独特优势,是人民法院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力量。

自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通知》以来,全市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统筹兼顾共同缔造实践与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的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参与共同缔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共同缔造实践工作真正成势见效。

嵌入“红白理事会”  助力乡村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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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治理“末梢”,变“你和我”为“我们”,依托“乡贤调解室”“红白理事会”,发挥“村规民约”治事功能,用接地气的“土办法”,解好老百姓的“烦心事”。

10月21日上午,老河口法院酂阳人民法庭应张庄村“两委”邀请,派出法官参加该村“红白理事会”成立大会,并现场举办“法治讲堂”,就“红白理事会”发挥好“自治”功能提出法治建议,推动移风易俗,共建文明乡村。

老河口市李楼镇张庄村是第五届“全国文明村”。近年来,全村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村级经济呈现勃勃生机,乡风文明也在不断进步迭新。

在村民物质生活不断丰富的同时,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也逐渐被“放大”。

婚嫁成本大幅上升,许多农村家庭拿出十来年积蓄甚至举债结婚。与天价彩礼“齐名”的另一大陈规旧习就是丧事大操大办。烧“房车”、请歌舞、烟花放到村口……谁家有人去世不请戏班唱几天,就会被人说“不孝”。

重负之下,苦不堪言。婚丧嫁娶支出已经成为农民沉重的负担,人人反对、人人痛恨,却又被陈规陋习“裹挟”着,只能照办。

针对此种情况,张庄村“两委”班子按照村民意愿,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加快移风易俗。

为全村婚丧治事立个“规矩”、断个“公道”,这里面少了“懂法”的专家支持自然不行。

当天上午9时,村党支部书记巴红林主持会议,宣读了理事会章程和选任名单。随后,法官兰大兵被请上来讲讲“法”。

言者有心,听者留意!从“基层社会治理”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法律如此有趣有用,只因为它就在群众身边。

兰大兵采取案例教学现场互动,引导村组干部、广大村民运用法治方式,向“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说不”,让简办婚庆、孝亲敬老蔚然成风。

该村“红白理事会”成员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及亲朋好友带头做起,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通过大力宣传、大抓落实“共同缔造”活动,逐步推动全村移风易俗,共建文明新风尚,助力乡村加快振兴。

借乡贤之力  “服务队”作出“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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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能人,在当地有着“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邀请乡贤参与案件矛盾纠纷化解,不仅能节约司法资源,确保案件办理质效,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

家住南漳县长坪镇钟鼓坪村的刘洪章,是老百姓心中的乡贤能人,他带领的法律服务队,主要负责村里的法律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之前,他也和长坪人民法庭的干警们有过一次合作。

那是一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原告郭某诉称被告李某恋爱时隐瞒婚史,婚后不到半年就带着小孩在娘家居住且不允许原告探望孩子,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将孩子交由原告抚养。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互不退让,法官随即找到刘洪章,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感疏导、释法说理,在多番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日前,长坪法庭走进钟鼓坪村,与乡贤能人、老党员共同探讨“无讼村”建设。这次走访,是人民法庭转变工作理念,扭转人民法庭开门收案、坐堂问案、被动办案工作局面,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通过走访,大家对如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开展乡村法治文明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长坪法庭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积极借力乡贤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通过乡贤小法庭进行公开调解,让大家判对错、断是非,既将一些小矛盾化解在源头,同时也能提高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的积极性。

法治讲堂“典”亮民心  法律服务人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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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为契点,将法治力量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让鲜活的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小强与小丽感情不和,两人闹离婚但都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大家觉得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为宜?”

11月4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法官在王寨街道办事处松鹤路社区开展以“‘典’亮新时代 建设好家风”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共有社区工作人员以及50余名群众参与活动。

活动中,法官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重点宣传讲解了婚姻家庭编的八大亮点、重点条文以及相关典型案例等内容,将法律条文与鲜活的案例相结合、将专业术语变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让在场群众真切领悟到了《民法典》对于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呼吁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活动结束时,法官们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以拉家常的方式倾听村民心声,了解村民诉求,针对村民们反映的突出法律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使村民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美好环境,人人向往;幸福生活,人人追求。襄阳法院人民法庭以法治讲堂、法治夜校为载体,充分利用“法治讲堂”进行普法宣传,将法治融入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提出司法建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办好群众“小”案件  彰显司法“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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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是深入群众的法治“触角”,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法官们走出法庭、走进乡村,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两家以前关系很好,因为建房这件事已经一年多没有来往了,能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冰释前嫌,真是太好了!”近日,襄州区人民法院伙牌法庭联合镇、村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后,该案被告人胡某真情流露。

被告胡某与原告武某为老邻居。武某所建房屋院墙坍塌后将其往西扩建一米,胡某认为武某私自扩建院墙占用了流水坡,即阻止原告继续修建。武某则认为胡某阻止其修建院墙的行为侵权,多次协商无果后到伙牌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

乡村“小案”的背后,不仅关乎法理的公正,还关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乡情。承办法官卢鹏考虑到“小案”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人和”,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镇、村干部一同前往实地勘测、调解。通过数次融情于理、法理相融的耐心疏导,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双方当事人“事心双解”。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伙牌法庭坚持以文说法、以文筑源、以文化诉,让文化上墙,以道德说理,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原告之子王某与被告之女孙某相识相恋并谈婚论嫁,原告向被告转账30万元作为彩礼。小两口随即办理结婚登记,但因双方缺乏沟通了解,婚后不久便发生矛盾,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孙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对于原告向被告转账的30万元未一并处理,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为引领辖区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在巡回审理中,承办法官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结合婚嫁习俗和自身社会阅历,将调解过程变成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最终在40余名乡亲的“见证”下,该案成功调结。

“小案”不小办,件件系民心。伙牌法庭依托“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选择辖区多发、群众关注度高的“小事”开展巡回审理,与辖区基层组织实现资源共享共用,纠纷联动联调,将“送法下乡”打造为凝聚法治文化共识的宣传阵地,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