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炸伤幼儿左眼赔偿14万 法院司法确认促协议顺利履行
3月28日,笔者从襄州区法院获悉,一起因啤酒瓶炸伤幼儿左眼而引发的消费维权纠纷案,经襄州区法院司法确认后,幼儿父亲王某顺利拿到了某啤酒厂家的赔偿款,如此干脆利落地拿到14万元赔偿款,王某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王某告诉笔者,2013年7月,他家来了亲戚。午饭时王某便拿出了之前购买的啤酒款待客人,谁知开瓶过程中,啤酒瓶竟发生了爆炸,炸伤了坐在一旁的一岁半儿子的左眼。孩子先后在襄阳、武汉两地医院接受治疗。后经鉴定,小孩左眼构成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孩子的家人向当地消委投诉,在消委的主持下,王某一家与厂家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小孩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由厂家一次性赔偿到位,以后双方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协议虽已达成,儿子的赔偿款还没有拿到,王某难以安下心来。毕竟双方签的是份协议,万一对方日后反悔再起纠纷怎么办,厂家心里也有些不踏实。消委了解到双方的顾虑后,主动向双方释明法律,引导双方到襄州法院驻消委司法确认联络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襄州法院驻消委司法确认联络点的法官及时受理该案。3月20日,法院依法对双方协议进行了确认。拿到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双方也都吃了一颗定心丸。不几天,王某便顺利从厂家拿到了儿子的赔偿款。
近年来,襄州区法院为更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区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设立非诉调解案件司法确认工作联络点,选派法官驻点办案,引导非诉调解双方当事人免费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2013年以来,该院办结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案件3000余件。
法律链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 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