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角钢建鸡棚 棚倒人伤引纷争
“咔嚓……”,正在粉刷鸡棚墙壁的工人老伍听到旁边棚顶传来的声响,心里一紧:糟了,棚子断了。他本能地往棚外跑出几步,又一阵声响,旁边8间鸡棚坍塌,正在棚顶铺设石棉瓦的三名工人坠落受伤。近日,谈起2012年1月8日那惊魂的一幕,目击证人老伍仍记忆犹新。
2011年 12月,襄阳市襄城区农民张某计划在村内建造鸡棚,在亲家罗某的陪同下,来到市区某建材大市场李某的经销部分别选购了两种型号的角钢。第二天送货上门时,张某怀疑到货的角钢和自己前日选好的不一致,就托罗某向李某经销部核实,李某之妻坚称角钢就是前一天选好的型号,没有替换,张某便放下心来。
几天后,张某雇请老伍等工人开始建造鸡棚,结果出现了鸡棚坍塌,工人受伤的事故。
事发后,张某当即向当地工商部门电话投诉,工商部门勘察了现场并保全了证据。经鉴定,张某建造鸡棚的钢材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双方经工商调解不成,张某将劣质钢材销售者李某告上法庭。庭审中,李某未能指明不合格角钢的生产者和供货者。近日,襄州法院对这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
法官说法: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李某出售的角钢质量不合格,造成原告张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主体断裂,导致在建鸡棚倒塌,工人摔伤。因李某不能指明不合格角钢生产者与供货者,故应对原告张某遭受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