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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急逃反被门挡 夫妻联手瓮中捉鳖

时间: 2012-03-15 17:26 来源: 本院
  银行内抢夺他人存款后,欲速离开却被玻璃门挡住去路,机智勇敢的夫妻二人现场来了一个瓮中捉鳖,将歹徒捉拿归案。2月28日,因系累犯的被告人刘某被襄阳市樊城区法院一审以犯抢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9月8日晚九时许,家居武汉、无职业的刘某在襄阳城区长征路某家银行门口游逛时,发现张女士拿着一沓钱走进自动柜员机室,遂即尾随其准备实施抢夺。当张女士将手中的现金1300元存入自动柜员机时,刘某趁张女士不备迅即把现金夺下,转身就向外逃窜。慌张急逃的刘某没有想到自动柜员机室的玻璃门还有一道开关按钮,玻璃门难以自动打开,一时被挡住了逃路,令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同站柜员机旁边的男士是张女士的丈夫。

  突如其来的抢夺并未使两夫妻感到害怕,张女士的丈夫汤某而是一个箭步冲上去就死死地抓住刘某的衣领不放,同妻子一起将刘某现场制服,控制在墙角边致其无力反抗,直到警方赶来将其抓获归案。

  另经审理查明,刘某因在2003年9月犯运输毒品罪,被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0年10月刑满释放。

  经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未遂)。鉴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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