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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赚钱贩卖“冰毒” 触刑律两青年获刑

时间: 2012-05-04 16:31 来源: 本院
   枣阳两个21岁的小伙子见身边一些朋友吸食冰毒,认为有钱可赚,便投入其中,结果被绳之以法。5月2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倪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12月3日,倪某某从他人处购买“冰毒”约10克,之后将其分装成29小袋(每袋约重0.3克),存放于朋友王某租房处。当月4日至8日,倪某某以300元每袋的价格向外出售3小袋“冰毒”,获利900元。其间,两人出于好奇还吸食部分“冰毒”。12月9日,在王某帮忙介绍下,倪某某又以300元的价格卖给黄某1小袋“冰毒”。

  当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两人抓获,并查获24袋“冰毒”(重7克)。当日经对两人进行毒品检测,结果为阳性,证明均吸食过“甲基苯丙胺”。经鉴定,查获的24袋“冰毒”中均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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