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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花10元登征婚广告 色诱单身男子诈骗8万

时间: 2012-05-04 16:35 来源: 本院
   安徽籍已婚女子王玲(化名),育有一对儿女,家境十分贫寒。不甘穷苦的她,利用远赴河南看病之机,花10元钱刊登了一则征婚小广告。河南男子宋某电话应征,落入对方精心设计的温柔陷阱,被王玲骗走8万元现金。

让骗婚女子没想到的是,当她故伎重演时,被宋某的亲友逮个正着。4月24日,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法院一审认为,王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王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突发奇想  发征婚广告赚钱

   1976年,王玲出生于安徽省利辛县,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19岁时,她就与当地一名男子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2010年,王玲34岁,儿子15岁,已读初三,女儿6岁,刚上小学。公公、婆婆又常年患病,经济状况捉襟见肘。过完春节,丈夫程某就赶赴外地打工,王玲留守家中照顾老人和小孩。

   当年11月初,王玲突然感觉眼部肿胀疼痛,在当地治疗却始终不见好转。听说河南平顶山市某诊所看眼病有名,她便独自乘车前往。

住院治疗后,王玲决定在当地寻找一份工作。她在街头溜达时,一名女子塞给她一份小广告。

   见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征婚、招聘广告,王玲突然来了“灵感”:丈夫打工一个月才挣千余元,自己何不采用这个快速挣钱法?于是,她要效仿这个做法来达到自己所要的目的。

   当年11月11日,她找到当地广告公司花10元钱刊登了一则征婚信息:“某女,32岁、离异、经商,寻觅35岁至45岁单身男性为偶,要求对方有固定收入。”

                   男子应征  农妇以身相许博欢心

   没过几天,王玲因家中有事,匆匆返回安徽老家。此时,河南男子宋某拨通了王玲的征婚电话。“我今年41岁,在平顶山开了个餐馆,你觉得咋样?”“我叫张艳,是浙江杭州的,在平顶山看病,我已经离婚了,到哪生活都行!”王玲假称张艳与宋某热聊起来。

   几天后,宋某约王玲到平顶山见面,王玲如约前往。宋某见对方比较年轻,满心欢喜,遂喊来一帮朋友接风。

  酒后,两人在宾馆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王玲假装痛哭。宋某信誓旦旦表示:“艳子,放心吧,跟着我保证不让你过苦日子!”说罢,他还拿出一张支票告诉王玲,可以出钱支持王玲做生意。王玲破涕为笑。

   转眼到了2011年3月。一天,王玲突然提出想做批发羊毛衫生意,便拉着宋某到襄阳考察。王玲提出要20万元做生意,被宋某婉言拒绝。

                    女子设局  应征男子被骗8万元

   2011年3月底,王玲自称寻觅到一条快捷的发财门路,连忙找宋某商量。

   王玲称,朋友在襄阳贩卖假币,自己花1万元就能买到5万元假币。“这是两张假币,你辨别一下。”说罢,王玲从身上掏出两张百元真币。宋某接过一看啧啧惊叹:“跟真币一模一样。”随后,两人再次赶到襄阳密谋购买假币。

   4月1日,两人入住火车站附近某宾馆后,王玲催促宋某取钱交易。宋某取出8万元现金,让宋某前去交易。

   宋某等了半天,不见王玲回来,连忙拨打对方电话,王玲已经关机。此时,宋某才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

                     街头偶遇  骗婚女子落入法网

   近8万元积蓄被骗精光,宋某气得病倒在床。可他并不清楚对方真实身份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没想到7个月后,这起悬而未决的案件,却出现了转机。

   去年10月18日中午,宋某的表弟康先生,骑电动车经过襄阳樊城一桥头时,发现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边走边聊。

   他扭头细看时,发现该女子与王玲长得很像。康先生骑着电动车跟踪一段路程后,确认该女子就是王玲,果断报警。原来,王玲尝到甜头后,又在故伎重演,欲诈骗另一名应征男子。警方将王玲控制后,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事发后,王玲为减轻处罚,主动退还了宋某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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