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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名干警,历时7小时!襄阳这一处房屋被强制腾退!

时间: 2021-08-19 15:54 来源: 襄阳中院

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依法执行,聚焦群众诉求,强化执行力度,8月18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强制腾退了樊城区泰跃朝阳小区一处被非法占用的拍卖房屋,切实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

执行前与公证人员沟通.JPG

 

案情回顾

襄阳中院在执行夏某与马某、宫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马某名下位于樊城区朝阳路泰跃朝阳小区的18幢1单元的一处房产依法进行了处置,经评估在网上公开拍卖后,该房屋被童某买得。2021年1月20日,该院作出执行裁定,确认了拍卖结果,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该院于2021年3月16日张贴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马某及使用该房屋的案外人刘某在4月2日前迁出房屋,经该院多次告知,刘某一直态度蛮横,拒绝腾退。

考虑到执行现场位于樊城区中心城区,交通比较拥堵,且小区内道路狭窄,人员密集,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襄阳中院执行局多次到涉案场地进行查勘,研判制定执行方案,充分考虑行动时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并对行动时间、人员、车辆等细节进行提前部署,最终决定于8月18日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现场

8月18日上午9点,4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抵达现场,执行法官现场通知刘某,告知其强制腾退事宜,并在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进行清场。

安排部署执行行动.JPG

执行人员来到房外,由于多次敲门均无应答,遂请来开锁公司进行强制开锁。9点20分,执行人员进入房间,在执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强制腾房工作正式开始,执行干警按照各自分工,对各房间内物品进行了逐一清点、打包。

为确保行动规范、公开、透明,执行人员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实现执行过程的公开化、可视化。同时此次行动还邀请了公证处、公安局、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及见证。

清点打包物品.JPG

由于天气炎热,执行干警脸上、身上都已被汗水浸湿,即便如此,执行干警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执行现场井然有序。

腾退过程中,案外人刘某赶到现场,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耐心向其讲清利害关系,宣传法律规定,说服刘某配合法院工作。

下午16点,历时7小时,腾房工作顺利完成,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办理了交接手续,房屋当场交付。强制腾退的家具物品等全部交由搬家公司统一运往提前为刘某租住的房屋,腾退活动顺利完成。

 

法官说法

在处理涉案房产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是有效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执行措施之一。房产处置完毕,被执行人应及时进行腾退,拖延甚至暴力抗拒执行都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襄阳中院在执行实践中,针对各种拒不执行的情形,制定相应执行方案,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