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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迷途航标重扬风帆

――宜城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记实

时间: 2013-09-03 16:32 来源: 宜城市法院

   

“儿子,还记得你小时候是个多么懂事听话的孩子,每次上街你都不像别的小孩一样,要买这买那;你生病自己一个人在诊所打针,等着妈妈下班回家;可是自从你迷恋上了网络游戏,你就变的冷漠无情,什么话也不跟家里说了,每天都是面对电脑打打杀杀。。。。。”这是刚满16岁得成年犯母亲郭某在庭审现场宣读的写给自己因抢劫而羁押的儿子的一封信。听着这一句一句声泪俱下的话语,现场的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无不为之动容,郭某的母亲更是泣不成声。

 2013年6月21日,宜城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胡某、郭某抢劫一案,因二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本案进行不公开审理,被告人胡某生于1995年9月9日,开庭时还未满18周岁,被告人郭某生于1997年5月7日,刚刚在看守所过的16岁生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月31日晚21时许,被告人胡某伙同郭某持刀窜至宜城市某广场旁一保健品店,抢劫性药一盒。同日晚22时许,胡某和郭某持刀窜至某超市,抢劫香烟一条,经物价鉴定价值550元。实施抢劫后,胡某、郭某又乘坐的士到襄阳,当日凌晨又乘坐的士返回宜城,途中发现的士上有钱,又预谋抢劫。

案件受理后,宜城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委托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二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征、犯罪前后的表现进行调查。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接受委托后,深入到被告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等地进行了深入细仔的调查走访,写出了调查报告,并侧重从情理的角度,用通俗易懂的证言,多角度提出量刑及帮教建议。与此同时,少审庭还聘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与被告人母亲一起赶赴看所与被告人谈心交流,进行审前心理矫正。

本次庭审中,也第一次邀请了司法调查人员到庭当庭宣读调查报告、评估意见。控辩双方对调查结果进行了质证、认证。在法庭教育阶段,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还将案件事实、危害后果与家庭亲情结合起来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并对二名被告人提出了要求及以后改进的方向。二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分别从家庭教育失职的角度,对孩子说了些心理话,也承诺了在以后有成长过程中要加于管理和教育,每句话,每个字都包含了爱子心痛,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庭审最后,主审女法官对二名被告人提出了爱心赠语:风雨过后定会有灿烂阳光,今后美好的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希望二被告人用诚实和勤劳的双手坚持不懈奋斗,开启生活的新篇章,抒写辉煌灿烂的明天。路就在自己脚下,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希望你们能将这些话铭记在心,做一个堂堂正正对社会有益的人。希望在座的被告人父母也能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加强自身修养做好表率,加强夫妻团结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面对庄严的法庭,听了法官及父母语重心长的嘱咐,回首自己成长历程中的点点滴滴,被告人胡某和郭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表示将痛改前非,好好改造,希望法庭再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