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是一份来自襄阳法院的“绿色答卷”
近年来,襄阳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色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大批民事、行政、刑事等相关案件,筑牢美丽汉江生态屏障,守护汉江“只此青绿”底色,为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襄阳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54件,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7件,1起案件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三等奖”。
建法庭 设基地 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格局
襄阳两级法院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在民二庭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统筹协调基层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推动保康县法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设置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补植修复示范基地,努力实现辖区环境资源审判全覆盖。
强审判 重执行
剑指破坏汉江生态行为
襄阳两级法院严格落实责任人承担“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林”等环境修复义务。在刑事审判中,采用恢复性司法裁判方式,对被告人履行修复义务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全程跟踪督促,形成了“破坏—判罚—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来,老河口法院积极推行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齐发力,守护着汉江碧水永续东流,润及荆楚大地。宜城法院推动巡回审判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为汉江流域水生态补入新的活力。2022年11月25日,宜城法院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结束后,宜城法院联合多部门干部和当地居民群众、二名被告人共同进行增殖放流,向汉江流域宜城段投放鲫鱼、鲤鱼100余公斤,共计1万余尾。
汇合力 添动能
强化汉江生态司法联动
襄阳两级法院加强与司法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湖泊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案件会商机制,进行区域、流域纵向指导、横向交流,确保案件信息畅通对称。此外,针对在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规范执法提供参考。自去年6月,襄阳中院与武汉、孝感、汉江、荆门、十堰中院及武汉海事法院签署《湖北省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生态环境案件信息共享与交流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延触角 广宣传
推动汉江保护深入人心
襄阳两级法院坚持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聚焦保护生物多样性、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刑事环境公益诉讼等环境资源类案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此外,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细致解答群众疑惑,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襄阳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今年“6·5世界环境日”,保康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法官和干警走上街头,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建设,探索环境保护跨域司法协作,推动巡回审判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以法治的力量为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襄阳两级法院步履坚定,信心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