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案例指导

少年舍己救人 法院调解息事

时间: 2013-01-15 11:15 来源: 谷城县法院

谷城县石花镇7名初中学生在河边游玩,在嬉闹淌水过程中,12岁男生小辉不慎掉入深水区,他向众同学大声呼救,身材高大的同学小亮奋不顾身跳进水中,用力将小辉推向浅水处,小辉得救,自己却因不会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殁年14岁。

日前,在谷城县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父母就案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即时履行完毕。小辉的父母一次性给付小亮家庭补偿款5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为了让双方当事人信服,承办法官先后深入学校、村委会、事发现场,走访了大量的目击证人,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情来龙去脉,还原了事实真相。而后,耐心细致地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一方面,注意安抚死者父母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承办法官情理法并重,双方家庭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达成了补偿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家庭实际,既告慰了死者亡灵,平复了死者父母过于悲伤的情绪,又避免使另一家庭陷入赔偿负担过重的境地,进而引发新的矛盾,双方对结果都表示接受。同时,该案还大力向社会宣扬了见义勇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