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调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添动力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系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系湖北自贸试验区襄阳片区内重点企业某电气公司,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其利息。诉讼中,原告申请对被告公司进行财产保全。
正值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如何妥善化解企业间矛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为承办法官温继若考虑的主要问题。为此,承办人一方面向某电气公司释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后果,要求其拿出操作性强的货款支付方案,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同时,温法官从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角度出发,积极与原告沟通,向其说明如果在某电气公司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情形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伤害较大,不利于企业的复工复产。在多次努力之下,原告最终放弃了诉讼保全申请,但因为被告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企业复工复产中,无法一次性满足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调解又再次陷入僵局。
被告是辖区重点企业,也是襄阳市重点企业,诸多业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新冠肺炎疫情对其造成极大影响,不仅订单数量下降、工厂停工,还承担着上万名员工的工资压力。除此之外,其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他的生存发展直接影响着众多中小型企业的生死存亡。
承办法官从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出发,反复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交流,原告表示体谅疫情给湖北人民带来的难处,为帮助湖北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且保持双方长期经济合作往来,同意降低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也表示一定遵守契约精神,及时偿付尚欠的货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案调解结案后,被告积极投入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陷入经济纠纷,对企业复工复产十分不利。作为审判机关,高新法院针对辖区企业多的实际,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处理此类纠纷,尽最大可能采取平和方式解决纠纷,既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下一步,高新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