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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庭长的为民情怀

时间: 2006-06-22 18:03 来源: 本院




  直爽、勤恳、干练、热心、执著,这就是谷城县过山法庭庭长王新雯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就是凭着这份热心和执著,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她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耐心调解每一起案件,并总结出一套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她每年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占80 %。尤其是任过山法庭庭长以来,带领全庭同志加强调解工作,强调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了辖区党委和老百姓的一致好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王新雯200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4年被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05年11月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佳”办案能手,2006年4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用爱心和真情面对百姓

   基层人民法庭日常审判工作中,接触到最广泛的当事人就是平民百姓,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如何,最有发言权的也是平民百姓。王新雯不仅审案快,办案多,而且质量高。她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老百姓的贴心人,也是她作为一名法官永恒的追求。如何以快捷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王新雯同志在多年来的审判工作中,结合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不断实践,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认真仔细的审查每份证据、快速高效作出裁判。每受理一件案件,她总是以女人特有的善心、细心,从化解矛盾入手,找准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及时做好调处工作。

   钟某某诉黄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黄驾驶摩托车将钟的丈夫撞死,在交警部门调解中,黄借故从医院逃走,由于赔偿无着落,钟就带着两个年幼的小孩及年过七旬的公婆,拉着横幅,上访告交警队故意放走黄,堵塞县政府大门。法庭受理此案后,王新雯感到非常的棘手,工作若做的不好,矛盾就会进一步激化。但她并没有退缩。首先根据原告的申请对黄某唯一的房产进行了保全,在黄逮捕期间,黄也扬言要钱没有,随便咋搞就行。钟某多次带着一家老小到法庭大吵大闹,考虑到法律程序的约束,王新雯总是不厌其烦的做好解释工作,等刑事结束后,她立即着手做好民事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用判决是最简单易行的办法。然而她考虑到若是下判,被告家庭条件也不宽裕,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若执行其名下唯一的房产又会引起新的不安定的因素。她曾多次到监狱做黄的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多层次多角度,多费唇舌,不厌其烦的讲,从法、理、情多头并进,终于说服了黄某某。在黄出狱的第二天,她就召集双方在一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认识到冲闹法庭不对,被告也向原告承认自己做的不足之处,愿承担法律责任。王新雯抓住这个时机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10000元,下余分期支付。 

    十几年的法官生涯,王新雯清楚地意识到:有着“气死不告状”传统思想的中国老百姓是不会轻易到法院打官司的,而最终选择打官司的老百姓大多属于弱势群体,无不希望能在法庭讨回公道。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王新雯总是倾心尽力,让他们以法律为靠山,实现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

    8 岁的小女孩王小云是一个癫痫病患儿,其父在神农架打工时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用工单位同意进行赔偿,但是死者的父母以担心儿媳改嫁为由,坚决要求得到全部赔偿金。在双方的争执之下,雇主无法履行义务。看到瘦弱的王小云和她憔悴的母亲,王新雯心痛啊!她多次登门找死者的父母做工作,讲明赔偿费用的分配原则。为了能够顺利执行,她又不顾路途遥远陡峭难行,数次到神农架找雇主协商。去年年底,为了能让原告母女在春节前拿到赔偿款,王新雯冒着冰天雪地的危险赶往神农架,将赔偿金划到法庭。原告母女拿到来之不易的赔偿款后,王小云抱着王新雯的腿跪倒在地,哽咽着说:“王阿姨,有了钱,我就可以去治病了,妈妈就不会天天夜里抱着我哭了!”面对着天真的孩子,王新雯也忍不住落泪了,在欣慰的同时,感到肩上的责任沉沉的! 

                           用责任和人格融化冰山

  人民法庭不仅审理案件,还承担着执行案件的重任。面对执行工作中的困难,王新雯和男同志一样,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不畏艰险,勇往直前。同时,也发挥她善于调解的特长,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王新雯追求的执结效果莫过双赢。对于结案效果,她看得很重,她总是不厌其烦,想方设法化解双方对立的情绪,和和气气解决问题,很少动用强制措施。

  2006年3月工行谷城支行诉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工行申请强制执行评估、拍卖抵押物偿还借款。由于该公司是县特困企业,年年亏损,全靠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给100多人发工资。该公司有关人扬言,只要法院强制拍卖我们房屋,我们就组织老职工去上访,想夺我们的饭碗没门。王新雯考虑到稳定,考虑到社会效果,她先后7次组织双方进行执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被她的精神所感动,原告自愿放弃了部分债权,双方终于和解了,被告公司经理感激的说:“原告及法庭确实体谅我们的难处,按双方协商意见执行,我回去让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借资,想办法也将该款还了”。 

   王新雯到过山法庭担任庭长后,认真分析法庭的状况,先后走访了辖区内所有的村、社区,主动向他们征求意见,赢得群众的支持。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干警在一起想对策,订措施。为扭转工作局面,她耐心接待每位来访的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带头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2003年法庭受理了任某诉刘某、周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刘某给周某建房屋任某在刘某工地干活,在施工中,任某从房屋上摔伤,后索赔无果引起诉讼。此案审结后周某除抵付两台电动车后周某已死亡,下余的迟迟得不到执行,任某多次上访,并带家人多次到法庭大吵大闹,影响很坏。王新雯接到该案后,一方面做好任某的工作接受这两台电动车,并向其讲明下一步的执行措施。后她安排得力执行人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刘某,并对其讲明利害关系,多次上门做调解工作,刘某摄于法律的威严,感于王新雯的工作责任心,主动将15000元赔偿款交到法庭。任某收到款后感激的说:没想到这么快就将我这个老大难案件执行了!王庭长真是个不简单的女法官!从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谷城法院法官的执着和责任心,更看到了整个谷城法院的精神风貌。”

                       用无私和奉献书写法官形象

   在法官生涯中,王新雯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压力和诱惑。2005年,她在办理某镇粮管所房屋租赁一案时,由于被告有违法行为,应该收缴非法所得5000元。被告托人找到王新雯,请她给个面子不要收缴。王新雯说:“我给了你面子,法律就没有面子了;我做了违法乱纪的事受了处分,那我就更没有面子了。”。被告不死心,又找到王新雯家里,送给王新雯1000元现金,王新雯在推脱不掉的情况下,将钱交到庭里,作为被告部分非法所得的上缴款。之后,被告主动上缴了其余的非法所得,因为他感到:这个官司他输得明白、输得放心、输得服气!

    作为一名女法官,王新雯除了工作还要照顾家庭和孩子。丈夫在襄樊工作,王新雯又是个工作起来不分昼夜的人,这可就苦了不到十岁的女儿。女儿放学回家见到的常常是一个空荡荡的家,方便面、火腿肠成了她的家常便饭,在邻居东家一顿西家一顿也是常有的事。任过山法庭庭长以后,为了加强庭里积案的执行力度,她和庭里的同志们一道,每天早上5点出发,晚上加班到深夜。有一次王新雯参加庭里的夜晚执行行动,等回到家中已是凌晨一点多钟,家里的电视机还开着,孩子合衣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手脚冻得冰凉。一向乐观刚强的王新雯一把将女儿搂在怀里,眼泪忍不住哗哗地流下来,和千千万万个母亲一样,她也心疼孩子啊!可是第二天一早,她来不及安排女儿的早饭,又开始了她所热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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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洪    

文章出处:谷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