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冒充“神医”替人消灾 “斗笼”诈骗路人八千获刑
农妇翟某与他人合伙冒充“神医”,精心组织骗局,以替人消灾为由骗取襄州一妇女现金8000余元。2月20日,襄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翟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9年1月,河南年近花甲的农妇翟某伙同齐某、赵某二人租乘一辆桑塔纳轿车来到位于鄂豫交界的襄州区程河镇埠口街,三人商定由齐某负责寻找面善妇女以想找神医看病为由“搭讪”,翟某负责引荐“神医”,赵某谎称“神医之孙”骗人钱财。上午9时许,程河镇妇女辛某前往埠口街赶集,不幸成为齐某寻找的“猎物”。齐某以寻找会看病的老神医为由主动上前与辛某搭讪,辛某称不知道,这时在一旁佯装“路人”的翟某便乘机迎了上来,谎称自己认识神医,事先已有通谋的翟、齐二人便以要求辛某陪同为由将其骗到了赵某处。赵某自称是“神医的孙子”,可以带三人去见“神医”。途中,赵某谎称辛某的儿子今年“黑虎星罩头”将有大灾难,需要将家中的钱都拿出来供神消灾,辛某担心在外打工的儿子出事儿,便坐上翟某三人租乘的桑塔纳轿车赶回家中拿出8000余元交于赵某,赵某让辛某将钱压在车内脚垫下,并嘱咐辛某下车往前走100步并吐三口唾沫后再转回取钱。辛某下车如此照做后,回头一看,翟某三人及桑塔纳轿车已不见踪影,才知上当受骗。2009年3月,辛某在集市上再次巧遇意欲行骗的三人,便喊来自家婆母抓住其中一人齐某,赵某、翟某二人逃脱。齐某归案后,经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3年5月,翟某向公安机关自首。目前,辛某被骗的8000余元现金已如数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