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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答案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被判刑

时间: 2014-03-28 16:36 来源: 南漳县法院

近日,南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分别谢某、卢某有期徒刑1年和11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谢、卢二人欲通过出售国家成人自学考试试卷及答案谋利,便从网上结识了湖北文理学院在校学生赵某某(另案处理)和郭某某(另案处理)。按照计划,谢、卢二人在学院旁租房,挂名“方学教育”从事出售国家成人自学考试试卷及答案的非法活动。

2013年4月,赵、郭二人将谢提供的无线电子传输设备交给16名作弊考生,并向每名考生收取400元费用。4月20日考试当天,由谢将考试答案通过QQ发给赵、郭二人,赵、郭二人又通过无线电子设备和手机飞信等方式将答案传输给考场内的考生。考试结束后, 赵某某正在回收考生无线电子传输设备时被当场抓获。随后,谢、卢二人也陆续被抓获归案。在赵某某电脑中还查获谢某通过QQ给赵传输的201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答案,在卢某的手机中获取《市场营销学》、《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英语》等考试科目的答案。

法院认为,谢某、卢某以刺探的方法, 获取国家秘密,并利用无线传输设备传送试题答案,非法销售获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