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酒后戏水 初二学生不幸溺亡
同学聚会,酒后相约下河戏水,不想发生意外,年仅15岁的初二学生刘小景溺水身亡。昨日,经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与刘小景一起下水的7名学生的家长共向刘小景父母赔偿1.5万元。
2011年4月23日中午,樊城牛首镇初中生熊敏邀请9名同学在家中聚餐。席间,10人共喝了7瓶啤酒。饭后,大家一起到南河边游玩。其间,除2人没下水外,其他同学均在浅水滩戏水。下水的同学中仅3人会游泳。
大约下午2时许,大家上岸穿衣服时,同学方程没找到内裤,以为被水冲走,便下河去找。刘小景等3人随方程一起下水。
方程上岸时,听到刘小景喊“救命”,发现刘小景休力不支无法游上岸,便下水施救,但没成功。多名同学先后下水救刘小景,都没有成功。岸上的几名同学则找来铁锹、棒子准备施救。
岸上的同学打电话报警,并通知家长、附近村民和学校教师来救人。当天下午3时半许,刘小景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刘小景的父母认为,刘小景溺水身亡,与7名孩子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遂将7名孩子的父母告上法院,索赔30多万元。
樊城区法院审理此案时多次调解,7名孩子的家长最终与刘小景父母达成协议,共向刘小景父母赔偿损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