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大典型案件庭审向社会公开
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把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近年来,我市加大庭审公开,实现重大典型案件庭审通过网络、电视、微博三个平台向社会公开,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
3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襄阳首例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在南漳县人民法院公开电视直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次电视庭审直播是南漳法院司法公开的创新举措。南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温茂平表示,“庭审直播拉近了司法与公众的距离,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庭审活动,近距离感受法院审判的运行过程,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同时也把审判过程置于阳光之下,群众看得见也感受得到法律的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中院网络直播录播庭审6次,谷城法院开通“政务微博”已累计编发微博近1000条,保康今年已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案件庭审4次。
(转载自《襄阳日报》9月3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