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老板扣钱 放14吨液化气获刑4年半
时间: 2013-09-29 16:04
来源: 枣阳市法院
被气站老板扣钱心情不满,52岁的男子竟利用工作之便,开阀放掉液化气10多吨泄愤。近日,被告人孙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枣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孙某系枣阳市某液化气站一员工,因对老板经常扣钱心存不满。今年4月14日19时许,孙某乘巡查之便进入该站储罐区内,将储罐区1号罐体上、下排污阀打开,让罐体内的液化气慢慢往外泄露。直到次日上午9时许,被人发现后才关闭液化气阀门。随后,液化气站立即报警。4月24日,嫌疑人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孙某的行为共致液化气泄漏14余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为泄私愤而报复,破坏液化气站生产经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