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患儿讨说法 双胞胎父母状告疾控中心要“证据”
等待了2年多的时间,终于等来了开庭的日子。
9月13日下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张子阳律师,专程从武汉赶至谷城,参加9月14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谷城县法院开审的一起医疗纠纷官司庭审。
2010年,谷城2岁半的双胞胎突患手足口病,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后,共中一人死亡。为给离世的孩子讨个说法,2010年7月,双胞胎父母陶明夫妇将两家医院告上法庭。
为打赢医疗纠纷官司,陶明夫妇多次要求湖北省襄阳市疾控中心出具自己孩子患手足口病的病原学检测报告。遭拒后,陶明夫妇又将市疾控中心告上法庭,索要这一重要证据。
行政官司打了近一年,今年3月,襄阳市中级法院最终判决:未按患儿家人要求的形式履行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市疾控中心的行为违法。
今年6月底,陶明夫妇终于拿到了这份得来不易的重要证据,也由此迎来了医疗官司开庭的日子。
突患手足口病,谷城双胞胎一人病亡
2007年12月,谷城的陶明夫妇喜得龙凤双胞胎,一家老小欢天喜地。因陶明夫妇长年在河北做生意,龙凤胎孩子陶小航、陶小霞(均为化名)放在谷城爷爷奶奶家抚养。
2010年4月27日下午,两岁半陶小航、陶小霞,因身体发热、口腔粘膜溃疡、手足口出现斑血,被家人送到谷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4月28日下午3时许,病情加重的陶小航和陶小霞,被转入襄阳市中心医院治疗。让人想不到的是,男孩陶小航转入市中心医院后于当晚7时医治无效死亡,女孩陶小霞被市中心医院门诊诊断为手足口病后,当即转入市传染病医院治疗。
痛失爱子后,陶明夫妇强忍着悲伤,于5月1日通过电话,将陶小霞患手足口病的情况向市卫生局报告。襄阳市卫生局接报后立即通知市疾控中心派员前往市传染病医院,对陶小霞的病原标本进行采集。
2日上午,襄阳市疾控中心对陶小霞的病原标本进行了检测,在《手足口病病例临床标本检测结果登记表》上登记,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市传染病医院。陶明夫妇从市传染病医院得知,从陶小霞标本中检测出EV71病毒(该病毒是引起婴幼儿手足口病的主要病原体之一)。
经过襄阳市传染病医院的治疗,陶小霞的手足口病很快治愈,于5月5日出院。
为打医疗官司,患儿父母索要检测报告被拒
孩子的病征这么明显,为什么医院那么久都有诊断出病因?2010年7月8日,为给孩子讨个说法,陶明夫妇将谷城县人民医院和市中心医院告上法庭,提起医疗损害诉讼。
因打医疗纠纷官司,陶明夫妇需要获取陶小霞手足口病的病原学检测报告以资佐证。2010年8月27日,陶明夫妇委托的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子阳律师,向市疾控中心出具介绍信,要求查询复制陶小霞手足口病检测报告等资料。
2010年8月30日,市疾控中心在律师的介绍信上书面答复:按照有关规定,我单位不能直接提供该患者检测资料,报告已反馈送检单位。
因打医疗纠纷官司,2011年2月21日,张子阳律师受陶明夫妇委托,通过邮递的方式,向市疾控中心递交陶明夫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疾控中心提供陶小霞手足口病病原学检测报告或加盖印章的复制件。
2011年2月底,市疾控中心电话答复张子阳律师:检测结果已告知患儿就诊医院,手足口病病原检测结果涉及个人隐私,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不能公开病人资料。
状告“疾控中心”,患儿父母打官司索要证据
出于无奈,2011年4月底,陶明夫妇将市疾控中心告上法庭,打起了行政官司:要求法院确认市疾控中心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请求市疾控中心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以保证自己的知情权。
襄城区法院审理此案后,驳回了陶明夫妇的诉讼请求。陶明夫妇不服提出上诉。
因此案是新型行政案件,在全省尚属于首例。关于事业单位性质的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是否应当作为行政主体参与诉讼,在认识上存在差异。2011年8月,市中院讨论认为,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卫生部相关规章规定表明,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作为行政主体参与诉讼。
2012年1月,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因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审结此案,市中院报请省高院批准,延期审理此案。
不履行法定职责,市疾控中心行为败诉
今年3月,襄阳中院审理认为,市疾控中心具有“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的职责。市疾控中心所掌握的陶明之女陶小霞的检测信息,是与陶明一家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信息,陶明夫妇有权要求市疾控中心向其公开。
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陶明夫妇要求市疾控中心向其提供陶小霞的书面检测报告,市疾控中心虽口头告知了陶小霞的检测结果,但不符合申请人要求的合法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被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兼顾效率和保护信息本身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尽量以有利于申请人的方式向其提供信息,并且允许申请人选择获得政府信息的优先形式。
襄阳市疾控中心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否则违法。
襄阳中院遂判决:襄阳市疾控中心未按陶明夫妇要求的形式,履行公开政府信息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要求市疾控中心按陶某夫妇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据了解,今年6月初,陶明夫妇已拿到女儿陶小霞的手足口病病原学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