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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3-08 16:51 来源: 襄阳中院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对推进法院全面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院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接受、照单全收,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务实举措推动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整改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协调对接、督导检查等工作院党组书记亲自主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2个问题细分为立行立改、重点整改、持续整改三类,逐项制定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抓整改。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对策,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带头认领整改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制定的整改措施审核把关,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全程督办;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对所负责的具体整改任务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整改期间,全院共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市委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中,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问题视同完成整改,1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整改到位率96.9%。

四是突出建章立制抓整改。市法院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同步推进,以巡促建、以巡促改,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围绕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审执质效、强化廉政监督、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党建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财务管理等重点问题,按照修订一批、细化一批、新建一批的思路,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整改过程中,先后新建、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60项,进一步强化了长效体系和刚性约束,为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法院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厚实制度基础。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纳入主题教育读书班研学重要内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制定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对学习内容、形式、制度等进行规范。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会前自学相结合,学习方案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确保学习内容集中、主题鲜明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划,及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院党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2.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再学习,请专家授课辅导,学深学透。二是出台《关于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襄阳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13条工作举措,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祺扬的批示肯定。三是向上级部门专题请示,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

3.关于“落实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指示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二是落实院领导接访下访、包保重点信访案件化解等制度,推动解决重难点信访问题,圆满完成各级开展的“共同缔造促和谐、事心双解化积案”、“攻坚化积案、实干解民难”、“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涉诉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是研究制定《涉诉信访“有信必复”工作规程(试行)》,督促办案人员落实初信初访答复责任。是推进“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改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值班律师已驻点值班39期,接谈申诉人145人次,向40名案件申诉人提供代理服务,进入审查环节的刑事申诉案件数同比下降,试点改革初见成效。五建立信访监督监测问责机制,对重点信访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4.关于“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学习“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和案例通报。二是出台《关于全市法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七项措施》等制度,推动“逢问必录”落实落地。三是坚持按月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对每季度排名后三名的基层法院进行约谈督办。出台《关于对“三个规定”工作开展“三个必查”与“两个必谈”的工作机制(试行)》制度,部门或单位落实“三个规定”不力约谈相关责任领导。五是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自查整改,督促应填尽填、有情必填

5.关于“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压实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管理责任。二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2023年院庭长共承办案件1251件,其中院领导承办各类案件152件,院领导作为审判长参审案件102件。三是健全法官联席会议、审委会运行机制,2023年审委会共对177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四是加快全市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制定《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市中院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在立案一庭设立快审团队,集中办理简易案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快审团队共收案1443件,结案1389件,团队平均结案198件,月均结案39.6件,结案率达96.68%,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为16.7天。

6.关于“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保密法》等重要内容。二是邀请省法院办公室来襄开展全市两级法院保密工作业务培训。三是结合市档案馆档案执法检查,梳理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12项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导,确保保密责任落实到位。

7.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二是对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督办。三是多措并举提高立案诉服工作效率,落实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四是联合市诉调委建立执前调解工作机制,推进执源治理。规范财产查控和案款发放,善意、文明、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2023年以来未出现超标的查封、超范围保全和消极执行等问题。

8.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二是主动加强与重点领域调解组织的合作对接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签订合作协议77份,引进103个行业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3年全市法院共通过调解平台分流案件47070件,调解成功31100件,调解成功率66.07%。“法院+工会”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品质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法院+工商联”工作经验在全省法治民企建设大会上交流发言。是做深做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目前,我市辖区59个人民法庭、1206家基层治理单位、1402名基层调解员已完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驻工作。2023年全市法院共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基层治理单位委派委托调解案件4045件,调解成功1930件、化解成功985件,调成率为72%。四是通过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推动我市“万人成讼”下降至合理区间。五是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2023年,全市法庭积极深入社区村组、田间地头,开展“法庭夜校”、“法治讲堂”等活动300多场次。襄州区人民法院黄集法庭《化解一桩邻里案 唤醒一片守望情》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法庭、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光化法庭、襄州区人民法院伙牌法庭获评全省101个创新工作法的先进典型。

9.关于“落实立案登记制、保持结案均衡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完善法官办案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从源头保持结案均衡度。一是常态化开展不立案整治工作对外公开立案监督电话,畅通不立案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有投诉、必回复”。二是深化运用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实时进行提醒督办,避免发生拖延立案情况。三是每月通报法官个人办案情况,对办案结案不均衡的及时提醒,存在拖延办案的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等措施,督促法官均衡结案。

10.关于“审判执行质效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审判工作方面:一是将审限变更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等指标纳入审判质效评估项,引导全市法院提高办案效率。二是修订法官业绩考评办法,针对短板弱项,将超审限结案、长期未结案件数等作为扣分项。三是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民事案件示范诉讼,加大小额诉讼、二审独任制适用力度,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促进提升案件办理效率。2023年,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86.75%,较去年提高5.51%,一审服判息诉率89.10%,均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

在执行工作方面: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2023年中院执行局首次执行案件收案1064件,均已实行繁简分流。二是对全市各基层法院落后指标进行督导,推动全市法院上下联动。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深入开展“荆楚雷霆2023”执行专项行动、涉特殊主体案件、涉民生案件、涉企案件、重点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82件,采取限高措施21623人次,纳入失信6398人次,拘留918人次。

11.关于“审判执行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审判监督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该项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门评议。二是坚持问题案件评查,凡错必纠,组织开展2022年度2023年度问题案件评查对反馈指出的具体案件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在执行监督方面:一是加大“一案双查”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开展执行案件质量评查,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加强案款管理,确保全年不出现超标的查封和案款发放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常态化落实“执行业务学习日”活动,着力提升执行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专项活动。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在全市两级法院执行系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集中学习相关党纪党规,通报相关案例,增强执行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抓好具体问题整改。2023年1月至今,全市法院未出现超标的、超范围保全案件。

1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落实任职回避政策方面: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对在职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实行回避的实施办法》,组织全院干警填写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表,督促各基层法院组织自查,将摸底情况统一汇总备案、建立台账。二是对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干警进行岗位调整和相应处理因填报信息把关不严,对错误信息予以纠正,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一是院党组认真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有关要求。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对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的工作机制(试行)》,不断加强对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三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警示教育大会,院主要领导为全院干警讲党课组织参观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和市廉政教育展厅组织青年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书画展,参加《学党纪法规 筑廉洁防线》党纪法规知识竞赛新入职干部岗前进行党纪法规和“三个规定”内容培训发挥家属助廉作用,邀请干警家属参加家属助廉座谈会,持续开展廉政家访工作,营造清廉家风。是针对违规吃喝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杜绝违规吃喝等问题

在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方面:一是院党组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压实监督工作责任。二是落实“五必访”工作制度,了解老干部思想情况和现实困难诉求,提升精准化为老服务水平。三是有针对性开展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四是制定《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规范出国(境)管理。

1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是督促指导各相关法院、部门持续跟踪关注受处分干警思想状况并做好回访教育,二是组织两级法院加强干警专题教育。三是有效整合督察室、机关纪委力量,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形成监督合力。

14.关于“斗争精神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等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大讨论,提升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最高院关于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制定襄阳市中院人员考核办法,做到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三是规范平时考核,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考核。四是增强斗争精神,对反馈指出的相关干警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15.关于“审务政务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并上线运行。二是明确由研究室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网站内容。

16.关于“法徽使用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中院官方网站领导之窗以及官方微信文末二维码内的旧版法徽进行删除更新,并对中院其他新媒体平台进行自查自检,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7.关于“公文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文书质量评查活动,并将文书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考评内容。印发《关于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严把结案审批关反馈的具体问题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办案系统中将错误文书替换为正确文书。

18.关于“违规开支会议费、培训费和来客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对违规开支会议费、培训费和来客接待费进行核实整改、追责问责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培训费已清退,并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9.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重复领取差旅费问题进行核实整改,违规报销差旅费清退。二是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报销工作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对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0.关于“超范围支出值班工作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工作餐、加班餐等支出的管理。二是对指出值班费用问题进行核实并整改。

21.关于“违规采购物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促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未办理政府采购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提交补充说明和相关文件规定与凭证。

22.关于“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专门学习,提高责任意识。二是对15笔资产购置进行了一一核实、补录三是修订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3.关于“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二是机关党委制定党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具体措施,对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制定院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考核分工方案,督促各部门按上级明确的考核指标要求把党建考核工作做在平时、做在经常。对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日常党建考核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24.关于“开展批评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在2023年8月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成员认真准备个人剖析材料,党组书记严格审查把关。会上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列席会议,党组书记带头讲问题、真批评,党组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刀刃向内,对其他同志的批评一针见血,没有发生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

25.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管理办法。二是印发院党组、班子成员需落实党建工作的提示,提醒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工作督导,院党组书记对未按要求落实制度的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三重一大”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完成“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改选,开展岗前培训,保证正确履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完善院党组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规程三是对议事不规范的具体人和事予以纠正和处理。对院长办公会、党组会研究内容进行规范。党组会记录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定期检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8.关于“支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支部2023年换届选举资料重新进行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责令整改。二是机关党委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等制度,组织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培训。

29.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二是督促指导各支部按实际情况对党员日常考核进行打分。是深化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运用,党员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业务考核挂钩。是对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相关党员重新评定等次。

3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党组班子成员扛稳压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及时督办检查到分管部门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制定《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手册》等制度

31.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涉案款物管理办法(试行)》,常态化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二是加强执行案款日常监管,制定相关制度。三是开展执行指挥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时化解滞留案款,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确实无法完成发放的案款办理公证提存,尽快降低存量案款规模

32.关于“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建法培中心资产出租问题整改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就法培中心租金招租价进行评估。市法院已与评估公司签订评估委托书,委托其对法培中心进行评估。待评估报告出具后,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程序进行公开招租。

三、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巡察组移交的218个信访件,我院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归口的原则,已转交市中院有关部门及有关基层法院调查处理,由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办。截至2023年1231日,所有转交信访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抓实学思践悟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三重一大”人员作用,提高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全市法院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挖问题根源,对班子建设、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需要长期坚持和改进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主动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且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地深化后续整改,一一对账销号,推进反馈问题尽快清零。

()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管长远的作用,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预防在前,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审判质效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制定的制度机制,注意在实践中探索检验,及时修订完善。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多发、频发、易发问题,尚未制定制度机制的,尽快研究提出建议。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发挥好机关纪委、督察室作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配合,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以巡促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坚持能动司法,聚焦“公正与效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和群众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时俱进改进司法服务理念,有的放矢细化司法服务措施。从诉前解纷到信访化解、从公正审判到高效执行全方位、全过程发力,对照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加强态势分析研判,紧盯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重要指标,强化审判监督管理、长期未结积案清理、诉源治理、信访矛盾化解,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在促公正、提效率和强效果上见实效,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驰而不息反腐倡廉正风肃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对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充当诉讼掮客和“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敢于斗争,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坚决查处。做实做细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管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务实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知纪知畏知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的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院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3692847;邮政信箱 襄阳市檀溪路208号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93760680@qq.com。

 

                      中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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