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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院东巩法庭1小时审结一起赡养案

时间: 2013-03-19 16:02 来源: 南漳县法院

3月13日上午,一名满头大汗的中年人跑进南漳法院东巩法庭立案室,嘴里嚷着:“我要代我妈起诉,我哥不管她了。”这个人叫黄家明,刚刚从东巩卫生院直接来到法庭。原来,其母亲罗香芹突然发病,瘫痪在医院床上,大小便不能自理。其电话通知大哥黄家长,大哥发短信称管不了。因此要求代母亲起诉,要求黄家长尽赡养义务。

经初步审查查明,现年76岁的罗香芹与黄永寿婚后生育了2子3女,五子女均以成家。1981年黄清太遇车祸身亡。

因情况特殊,法庭当即受理了该案。通过了解得知黄家长全家现在深圳务工,如采取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将延误罗香芹的治疗时机。庭长李佳勇马上电话联系黄家长,黄家长称其妻正在深圳住院,目前困难,管不了母亲。李佳勇指出了他想法中的错误之处,并介绍了他母亲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半小时的反复沟通,黄家长表态马上汇款3000元给弟弟,让其先给母亲治病,但因其妻也在住院,不能赶回来,请弟弟先照顾母亲。挂完电话,李佳勇迅速将黄家长的想法及其妻住院的情况告诉了黄家发,并劝黄家发要替哥哥着想一下,嫂子在外生病住院也需要人照顾。

黄家发接过李佳勇的电话,与黄家长进行着真情沟通。听到哥哥说马上去汇款给母亲治病,让其迅速查收的话语后,黄家发松了一口气,并让哥哥好好照顾嫂子,家里有他不要挂念。      

20分钟后,黄家发回到法庭称钱已汇到,要求撤诉。办完撤诉手续后,黄家发激动地说:“这下我妈有救了,在此之前,我和哥哥说了2天他都不管,没想到在法庭1个小时就解决了我妈的医疗费问题,法官的服务真是做到我的心坎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