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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工作干得好,襄阳中院受到市禁毒委表彰!

时间: 2021-06-02 11:05 来源: 襄阳中院

近日,从襄阳市禁毒委传来喜讯,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2020-2021年度襄阳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市10家获此殊荣单位之一。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法院日常工作中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襄阳两级法院一方面依法公正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一方面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08件,已审结190件,结案率91.34%。

一、认真贯彻落实禁毒工作部署

襄阳中院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各级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禁毒委员会的禁毒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对毒品问题严峻性、长期性和禁毒工作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人民法院禁毒工作。

二、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

该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其中,刑一庭刘宗晖法官审理的被告人熊某等26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共判处死缓和死刑八人。不断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严厉打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格限制严重毒品罪犯假释,确保刑罚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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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发挥刑罚功能,襄阳中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对于拟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在证据质量上要始终坚持最高的标准和最严的要求。刑一庭胡永涛副庭长办理的一起跨省特大10人贩卖毒品团伙,缴获毒品100余公斤,毒资30余万元,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襄阳警方单次缴获毒品数量最多的一次。该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胡永涛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起细致讨论、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草拟出4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依法受到严惩。

三、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在禁毒工作中,预防是关键,宣传是抓手。为此,襄阳中院把禁毒宣传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多措并举推进禁毒教育宣传。将毒品预防的有关知识、涉毒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张贴《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倡议书》《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禁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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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线上禁毒宣传阵地的作用。在禁毒宣传月对十余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禁毒工作的氛围;通过“以案说法”、“法官普法”等方式介绍毒品犯罪,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老河口法院还与老河口检察院、老河口公安局、共青团老河口市委通过腾讯云课堂联合开展禁毒专题讲座,结合毒品犯罪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毒品的种类与危害,并通过毒品实物展示,让参与听课的学生有更直观的感受。

开展禁毒教育线下宣传活动。襄阳中院干警每年都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以“全民禁毒·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襄阳市综治委、襄阳禁毒委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和《禁毒知识宣传手册》,宣讲禁毒知识,引导群众认知毒品,远离毒品,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保康县人民法院联合保康市公安局开展收缴毒品公开销毁活动。引导大家自觉抵制毒品,积极参与“无毒家庭”“无毒社区”“无毒乡镇”“无毒襄阳”建设中来,提高群众识毒、防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