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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爱”人妻 夜半砍人

一男子因扭曲的爱情获刑十年

时间: 2014-07-02 11:01 来源: 保康县法院

   

因“错爱”有夫之妇,男子吴明意图杀人。7月1日,保康法院依法判处故意杀人(未遂)的吴明有期徒刑10年。

2006年,吴明与被害人魏强在打工期间相识。之后,吴明与魏强妻子相识,产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间,吴明给魏强妻子汇款6900元,魏强妻子承诺,在县城买房子后与其结婚。

2013年3月中旬,魏强建二楼房屋时,吴明白天帮忙建房,夜晚就在魏强家留宿。3月20日晚,当吴明发现魏强夫妇同宿一室,心中恼怒,认为他们合伙欺骗了自己,便起杀人之心。

次日凌晨2时许,吴明从魏强家堂屋工具箱里拿了一把木工用的斧头,趁魏强夫妇熟睡之机,溜进卧室,用斧头朝魏强的头部砍了一斧,致其当场重伤。经鉴定,魏强分别构成四级、十级伤残。事发后,吴明的亲属共赔偿魏强2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案发后,吴明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文中人员均为化名)